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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馬 | 19th Feb 2010 | 聊天
有一天,老師拼命地篤篤篤篤篤.

A:"這個是什麼數獨?30幾行!這麼多行列?!"

老師:"..."

A:"是新版本的數獨嗎?好複雜呢!又加又乘!"

老師:"..."

A:"好好玩嗎?我見到你每個星期都玩."

老師終於不耐煩說:"這就是我每個星期都要輸入的英文作文分數呀~~~~!!!!!"

A:"..."


飛馬 | 15th Feb 2010 | 語言 | (11 Reads)
最近看到政府有公佈,公司有公布。不知道那個才是正確。

佈有以下解釋。
  1. 遍及,散滿。通「布」。廣韻˙去聲˙暮韻:「佈,布遍也。」紅樓夢˙第九回:「詬誶謠諑,佈滿書房內外。」
  2. 安排,設置。通「布」。如:「佈陣」﹑「佈防」﹑「佈地雷」。
  3. 宣布,宣告。通「布」。如:「佈告欄」﹑「佈道大會」﹑「公佈法令」。
布則有以下解釋。
  1. 宣告。如:「發布」、「頒布」、「宣布」、「開誠布公」。西漢文選˙陳琳˙為袁紹檄豫州:「布告天下,咸使知聖朝有拘逼之難如律令。」
  2. 陳述。左傳˙成公十三年:「敢盡布之執事,俾執事實圖利之。」南史˙卷六十一˙陳伯之傳:「聊布往懷,君其詳之。」
  3. 設置、陳設。如:「布局」、「布署」、「布下圈套」、「警方已布下天羅地網,任歹徒插翅也難飛。」文選˙沈約˙奏彈王源:「雖除舊布新,而斯風未殄。」
  4. 分散、散布。如:「遍布」、「烏雲密布」、「星羅棋布」。史記˙卷一一○˙匈奴傳:「(單于)見畜布野而無人牧者,怪之,乃攻亭。」三國演義˙第八十回:「伏睹魏王,自登位以來,德布四方,仁及萬物。」
無論從例子,或者字的分工,布比佈早出現。布與佈當動詞時,義多相通。如:「宣布」、「宣佈」。今法律用語則規定公布、分布、頒布都用「布」,不用「佈」。

同樣,計畫還是計劃?


劃,可做動詞,解釋為設計、籌謀。如:「籌劃」、「計劃」。計畫的畫,解釋為設計、籌謀。通「劃」。
西漢文選˙揚雄˙解嘲:「曾不能畫一奇,出一策。」清朝˙孔尚任˙桃花扇˙第二十六齣:「虧了夫人侯氏,有膽有謀,昨夜畫定計策。」可見,畫比劃早出現,意義也繁多,但仍然保留這個用法。

飛馬 | 15th Feb 2010 | 聊天
某些地區議員:"里度d公公婆婆有好多上落需要。"
(唔多似中文的中文)

今日報導:"xx活動將會準備舉行左。"
(真唔知道舉行左未?還是未來完成式will be prepared?)

皇宮花王:"老夫今日只係教兩位種花,唔敢賜教。"
(此教不同彼教?)

飛馬 | 13th Feb 2010 | 社會
近日蘋果日報的報導讓人失望,或者早已失望。首先,隨意侮蔑海關勾結民建聯。民建聯覺得侵犯版權,便選擇向海關投訴是他們的自由。海關收到了侵權投訴,自然公事公辦,否則便是罔顧法紀,執法不嚴。

另外,設計者應該注意侵犯版權問題,別以為自己有自由便可以侵害他人的自由或者權益。因為社會不是設計者一個人的,保護各位設計者各位市民的利益與自由才是正確的態度。設計者對海關的行動感到訝異,認為執法有針對性,「覺得係打壓創意囉,如果係掃應該所有都要掃,要掃維園年宵疑似侵權貨品。」其實,這樣的行為導致海關的行動,不應該覺得驚訝,我反而對他的驚訝表示驚訝。

報導還訪問年輕人彭小姐,她認為海關的行動會打擊創意,又指年宵巿場有不少侵權產品。可惜,她有否舉報?她是否只顧創意,而忽略了版權問題?當我們忘記了版權問題,便等於忽視作者的權利,於是創意停留在被犧牲的階段,不能茁壯成長。

飛馬 | 10th Feb 2010 | 社會
譚作人是誰?

四川省成都市人,曾任「文化人」主編、綠色江河副秘書長。綠色江河是四川環保民間團體,成立於1995年。2008年,他就彭州石化項目發起「和平保城」行動。

做了什麼敏感事情?

2007年5月,曾經發表有關六四文章-《1989:見證最後的美麗——一個目擊者的廣場日記》。2009年2月針對汶川地震災害,又起草《五.一二學生檔案》倡議書,呼籲查清死難學生數字、調查學校校舍工程質量。

《見證最後的美麗》主要表達感受,記錄當時的個人經歷。

对 话

孩子:妈妈,这些小阿姨,小叔叔为什么不吃饭

妈妈:他们想要得到一件礼物。

什么礼物

自由。

谁送给他们这件美丽的礼物

自己。

妈妈,广场上为什么那么多,那么多人

这是一个节日。

什么节日

亮灯的节日。

灯在哪儿

在每一个人的心里。

妈妈妈妈,救护车里是谁

英雄。

英雄为什么要躺下呢

好让后排的孩子看见。

看见什么

七种颜色的花。


如果文章觸動了中央神經,譚作人應該在2007年被帶走。

2009年,要求災民匯集死難者名單,直接衝擊政府不公開死難者名單的做法。其實,最多推卸責任說統計不準確,核實有困難。反而,調查學校校舍工程質量才是致命傷。地區工程牽涉地區利益,一般都牽涉地區官員。為了避免驚動中央神經,他們自然先下手為強。

怎樣被拘捕?

2009年2月起草《五.一二學生檔案》倡議書。3月23號,譚作人接受了美國之音記者的採訪,透露他正在對汶川大地震中遇難孩子的人數以及豆腐渣工程進行調查和統計。3月28日,便被警察帶走,行動非常迅速。

罪名呢?

看起來像「莫需有」的「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為什麼?試想,如果發現豆腐渣工程與地方官員有關,大量死者家屬自然衝擊地方政府,其他積累的民怨便趁機爆發。共產黨黨員只有3000萬,面對13億人口,3對130,局面隨時難以控制。地方政府可能因此被顛覆。

審判過程

2009年8月12日受審,過了近半年之後才宣判,箇中緣由外界無從得知,內地法治為政治服務,此案的處理,有分析認為當局以六四文章給譚作人治罪,目的是轉移 視線,不想挑起死難學生家長的情緒,若這個分析較符合事實,則豆腐渣校舍奪去大批學生性命,或許可以從官方的態度得到反證。

受審期間,譚作人所傳喚證人被警方控制,未允許出庭,也沒有在庭上播放其提供的影音證據,其辯護也遭到多次打斷

同時,當局全面封鎖消息,打壓到場採訪的香港記者。審訊譚作人時,成都公安已經千方百計阻撓香港記者採訪,荒謬到以搜尋毒品為由,把記者困在酒店房間,到庭審完結後公安人員才揚長而去。

2009年8月13日,北京著名藝術家,鳥巢體育館設計者艾未未在11號前往成都後,遭到當地四、五名警方的圍毆,並 軟禁11個小時後才獲釋

其實,2009年8月5日,代表四川大地震遇害學生父母追究豆腐渣學校的內地維權人士黃琦,就「非法持有國家機密」的罪名受審。當時黃琦遭當局扣押已近14個月。

成都中級人民法院今年2月8日駁回黃琦的上訴,維持一審依「非法持有國家機密」罪名的3年徒刑原判;同法院9日又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罪名一審判處譚作人5年徒刑。

欸,你有你依法維護權利,我有我依法維護利益。法律在利益集團手中成了維護利益的工具,不能維護正義。

宣判

在四川成都法院判刑,香港9名記者到場採訪,與公安發生推撞,有記者手部擦傷流血。該批記者今早到法院門外等候採訪譚作人的律師,而當地公安質疑他們曾否申請採訪,並沒收部分人的器材,其間互相推撞。記者最後被帶至法院內一房間等候,部分拍攝到的照片被刪除

可見,三權合作,能把資訊堵塞得滴水不漏。唯一知道的,就是被當局判處5年重刑。

飛馬 | 10th Feb 2010 | 社會 | (2 Reads)

最近看到中國銀行游說職員簽名支持政府政改方案的新聞。在會上,高層多次向員工強調簽名純屬自願,並保證不秋後算帳、不影響花紅、不影響升遷,但警告員工不得在網上「亂講」,公司「一定查得出」。李卓人質疑,中銀高層警告員工不能外泄事件的做法,「若你覺得自己做得對,怕什麼讓人知道?」他認為,中銀利用勞資關係向員工施壓,製造白色恐怖,壓制言論自由,「作為員工,為了工作,很難不簽名,可見這些簽名有多不可信」。

第一,「亂講」不等於不講,不等於不能公開。不明白李卓人為何質疑「不能外泄」。

第二,高層多次強調簽名純屬自願。不明白李卓人為何質疑「製造白色恐怖,壓制言論自由」。

最多只是高層製造了游說的壓力。

其實,他的不明所以言論早有先例。2009年12月26日,支聯會示威者突破中聯辦的鐵閘防線,闖進院內大樓門外示威,被中聯辦指為違法。支聯會副主席李卓人表示,昨日行動只是想插上示威牌和平表達意見,不會做什麼違法事件。

中聯辦應該是機構的「私人地方」,與市民的「私人地方」-居所一樣受到法律保護。就算警察要進入「私人地方」搜查,都需要搜查令,否則當作「擅闖民居」。他們闖進院內大樓這個行動本身就是違法事件。

除非認為阻止他人「擅闖民居」是不合理,並且籍此搞公民抗命,否則別再魯莽。

李卓人呀。身為立法會議員,請你自重。

飛馬 | 30th Jan 2010 | 社會 | (7 Reads)

適齡中一學生下降,收生低潮料將持續10年,殺校潮已湧至中學,教育局長孫明揚昨首度透露將推4招減輕殺校震盪,包括呼籲學校自願將中一由5班縮至4班,剩餘教師毋須裁減,可保留協助三三四學制發展;辦學團體則有秩序地合併旗下收生不足的中學。

張文光:一意孤行殺校將號召抗爭

教 協會長兼立法會議員張文光批評「孫四招」是小恩小惠,認為孫明揚頑固,不肯採用小班教學作過渡期解困措施。他建議在收生較困難的地區,全區一併採小班教 學,人口回升時再擴大班數或每班人數。他又稱,若孫明揚堅持殺校,將引來全港教師憤怒,更會帶來要求孫明揚下台的政治危機,張文光打算再向立法會提交議 案,若教育局一意孤行殺校,他將號召學界抗爭。

教育局長孫明揚昨日在立法會回應張文光質詢時表示, 升中學生持續下跌,2013至2019年的每年升中人數將維持5萬多人,較09年約6萬人減逾一成,到2020年才會回升至6萬多人,入學低潮持續10 年。教育局預計,擁本港居留權的港人內地子女,有約一半會在長大後回流升讀本港中學,填補學生下跌問題。

倡辦學團體有序合併學校

孫明揚強調,教育局無措施填補升學人口,殺校在所難免,又指中學小班教學只是優化教學的方法,不能用以解決人口下降問題。教育局已參考業界意見,提出4項紓緩措施建議,包括鼓勵辦學團體檢視轄下學校收生情况,考慮有序地合併學校,減少學校數量。

孫 明揚又透露,將鼓勵學校自願把班級減至全校24班,優化教學以配合新高中學制。政府消息人士指出,由於各區學生人數不平均,不能一刀切縮班,自願減班措施 勢在必行。當局會提出誘因,如考慮讓學校縮班後保留全體教師,將額外教師資源投放於新學制發展,政府也計劃在縮班前後向公眾解畫,釋除家長對「縮班等於降 級」的標籤效應。

鼓勵辦特色課程豁免殺校

教育局亦會鼓 勵學校與其他中學和大專院校協辦特色課程,以及持續發展特色學校等。消息指特色學校不限於體藝方面,一些南亞裔學生較多、支援特別學習需要的學校也可列入 這種類,雖然特色學校可豁免殺校,但收生人數不能太少,否則不利學生互動學習,政府最遲在4至5月公布具體措施。



飛馬 | 30th Jan 2010 | 社會 | (2 Reads)
公民黨陳淑莊、梁家傑,聯同社民連的黃毓民、陳偉業及梁國雄,已向立法會秘書處遞交辭職信,有關請辭於本周五(29日)生效。對他們來說,算是開啟了全民起義。對於建制派,該怎應付?

有些名人說,起義一詞只屬於廣告性質,大陸的過度反應惹人發笑。雖知道廣告用語乃以傳媒為載體,以大眾為對象,仍有一定的尺度。難道可以隨意採用性別歧視,種族歧視的字眼來做廣告?

如果把全民起義當作兒戲話,建制派便可用兒戲話對抗兒戲話,以出師勤皇為名參加補選,討伐亂軍。如果認真看待,建制派可以以服務香港為名積極參加任何補選。

如果建制派懼怕阿爺,便可以以不接納變相公投為理由,不參加補選。或者為了讓公投的對決失效,不浪費納稅人金錢,不參加補選。

現在建制派卻舉棋不定,我見猶憐。

飛馬 | 26th Jan 2010 | 社會 | (2 Reads)
比較數據也不做,便否定與疫苗有關?打針後流產婦質疑﹕
(明報)2010年1月26日星期二05:10
【明報專訊】衛生當局一句﹕「懷孕未滿24周接種新型流感針後流產,不會視為打針後嚴重不良反應呈報」,將一群打針後流產的孕婦對政府信任全然粉碎,羅太是其中一人,面對腹中僅10周的小生命死得不明不白,卻被政府視之為「常見」而不受重視,她極感悲憤,質疑「曾浩輝這麼專業的人,怎可能連收集流產個案比較數據也不做,便否定與疫苗的關係?

斥政府沒提及外國流產數據

37歲的羅太,是最早響應政府呼籲趕往接種新型流感針的一群,她早在12月22日、即接種計劃推行第二天,便到將軍澳母嬰健康院打針,當時她懷孕約6、7周,屬第一胎。「政府當時說孕婦是高危組別,打針可增強防疫,根本沒提及外國有孕婦打針後流產或死胎的數據!」她一直在聯合醫院和私家醫生接受產前檢查,12月30日進行產前檢查時,胎兒亦正常,但上周開始出現孕婦打針後胎死個案,令她開始擔心起來。

結果,上周五她已懷孕10周,在聯合醫院聽產前講座時,向醫生提問了很多打針後胎死的疑問,醫生即場為她進行超聲波檢查,發現胎兒已沒心跳,相信已在8、9周時流產。但她此宗個案,卻沒被公立醫院呈報上衛生署,即使她其後往私家醫生求診,醫生將此個案呈報衛生署,所獲回覆是﹕「衛生署說不會跟進。

聯絡中大驗是否自然流產

作為小市民的她,對當局如此處理打針後流產個案,極感失望,面對當局不會為她找出胎死原因是否與疫苗有關,她只能自行找私家醫生聯絡中大,為死胎驗染色體,了解是否確是政府所說,屬自然流產。

羅太坦言﹕「我明白,永遠不會查到胎兒死亡是否由疫苗引致,但政府連蒐集個案分析有打針孕婦的流產風險,是否比無打針孕婦流產高,這程序也不做,是否已揭露了政府的問題?還是他們不想承擔?」她認為,或許有很多孕婦也是打針後流產,政府如此處理令她極感失望。

政府拒絕收集有關數據,還定立內部指引不呈報有關個案,以私人的判斷拒絕客觀分析,是非常令人失望的做法。

孕婦要求呈報和跟進也被拒絕,還說什麼醫德?!

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透過自人類豬型流感疫苗接種計劃推出後成立的監測系統,於今日(一月二十三日)接報一宗涉及一名33歲懷孕女子的胎兒宮內死亡個案。

該名女子現正在伊利沙伯醫院留醫,目前情況穩定。

衞生防護中心調查顯示,該名女子妊娠滿37個星期,在今次懷孕期間,她由一名私家醫生負責產前檢查,她於一月十九日報稱胎兒活動減少,隨即轉介醫院,證實胎兒宮內死亡。她在入院時被診斷患上妊娠期糖尿病。

該名女子於去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在母嬰健康院接種人類豬型流感疫苗。

目前正進行進一步化驗,研究這宗個案是否與一般常見可導致胎兒死亡的成因有關,包括感染、基因和代謝失調等。

衞生防護中心發言人說,目前沒有醫學證據顯示這宗胎兒宮內死亡個案與人類豬型流感疫苗注射有關。香港每年約有150至220宗死產個案。國際和本地經驗顯示,胎兒宮內死亡的比例佔總生產嬰兒(包括死產及活產)的千分之三到千分之五。

根據世界衞生組織,迄今研究並沒顯示人類豬型流感疫苗對懷孕或胚胎或胎兒發育有不良的影響。

另一方面,受人類豬型流感感染的孕婦需要接受深切治療的機會較一般受感染者高出10倍,因此,接受疫苗接種的好處遠高於其風險。

海外國家也曾紀錄並監察接種人類豬型流感疫苗後胎兒宮內死亡個案,迄今沒有發現兩者有因果關係。

衞生防護中心會密切監察這名女子的臨床進度和進一步化驗結果。

从上海市卫生局获悉,从即日起,凡在本市范围内居住并已纳入本市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身体健康且符合接种甲型H1N1流感疫苗条件的孕产妇,可在居住区所指定的助产医疗机构接种甲流疫苗。

  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强调说,对患有妊娠合并症、并发症和习惯性流产的孕产妇,建议暂缓接种。

  据介绍,本市孕产妇甲流疫苗接种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各区县在辖区内选择至少1家产科力量较强的助产医疗机构设置临时接种点,为孕产妇实施疫苗接种。同时,各区县卫生局应组织对辖区内妇幼保健人员开展有关甲流疫苗接种、不良反应处置和应急救治等的技术培训;助产医疗机构临时接种点经所在区县接种办现场审核合格后方可开展接种工作。

  市卫生局表示,孕产妇甲流疫苗接种工作将严格遵循“知情、自愿、免费”原则。各助产医疗机构应在孕妇学校、产科门诊等场所内对孕产妇开展有关甲流的健康教育和宣传。对有意愿接种疫苗者,由其在知情的基础上自主、自愿决定是否接种。接种时,孕产妇凭《上海市孕产妇健康手册》、个人身份证和签署的《上海市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等到辖区内指定的接种点免费接种甲型H1N1流感疫苗。

  市卫生局要求各相关医疗机构加强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和应急处置。各区县应落实区县级以上医院、经过培训并具备应急抢救能力的主治以上内科和妇产科医生,加强对孕产妇接种甲流的现场留观及相应的应急处置。落实抢救设施设备,确保院内应急救治绿色通道的畅通,确保第一时间开展及时、有效的救治,确保孕妇的安全。

[http://health.china.com/html/zixun/jiankangkuaixun/201001/07-60721.html]



西醫工會叫停孕婦接種疫苗
(星島)2010年1月25日星期一13:55

再有孕婦懷疑接種H1N1甲型流感(人類豬流感)疫苗後,嬰兒胎死腹中或流產的個案。西醫工會會長楊超發認為,政府始終未能證實孕婦胎兒夭折與疫苗無關,市民已失去信心,應果斷叫停孕婦接種計劃。

衛生署證實,接獲曾經接種H1N1甲型流感疫苗的孕婦,在懷孕24周內出現流產或者嬰兒宮內夭折的情況,正在收集資料及整理,將會於今日稍後公布有關數字。

政府:打疫苗流產未過警戒
(明報)2010年1月25日星期一18:55
衛生防護中心表示,打流感針後宮內夭折個案為2宗,而懷孕不足24周打針後自然流產就有4宗。

衛生防護中心總監曾浩輝表示,較早前通報的2名孕婦宮內夭折個案,本身有長期疾病,他不覺得宮內夭折與疫苗有因果關係。根據國際經驗,注射疫苗與胎死腹中沒有關係。根據本地及外地經驗,注射疫苗後出現夭折個案一般在千之次三至千分之五,而本港現時為千分之二,如有關數字升至千分之六及千分之七,才達警戒線,需加強警惕。

至於有孕婦懷孕不足24周,而注射疫苗後出現自然流產,衛生防衛中心收到4宗個案。曾浩輝表示,其中3名孕婦為懷孕期的首階段,而第4名孕婦則為在懷孕期第2階段,年齡由28至37歲。

他強調,每5名孕婦中,就有1人自然流產,而本港每年有7萬宗懷孕個案,所以每日有數十宗自然流產。衛生防衛中心在計算有關打疫苗的風險,不會納入懷孕不足24周而流產的個案。

過去一天共千五人接種疫苗
(明報)2010年1月22日星期五19:25
截至今午一時的過去24小時,至少有1563名目標組群人士在醫管局、衞生署和私家診所接種新型流感疫苗。

其中1278人是在醫管局及衞生署診所接種,而「醫健通」系統接獲285宗由私家醫生提交的疫苗資助申領個案,預計仍有一些其他已由私家醫生接種疫苗的個案會稍後透過「醫健通」系統提交。

上述接種疫苗人士包括489名滿65歲在社區居住的長者、348名65歲以下的長期病患者、5名孕婦、52名醫護人員、666名6個月至未滿6歲的兒童及3名從事養豬或屠宰豬隻行業的人士。

自新型流感疫苗接種計劃去年12月21日展開以來,至今最少有145,753名目標組群人士已接種疫苗。(即時新聞)

根據政府內部指引,少於12週的孕婦個案,不會上報。疫苗大約需要3星期發揮效用。如果疫苗真的有問題,3星期內接種疫苗的105位孕婦便冒著非常大風險。

吉巴氏綜合症 (Guillain-Barre Syndrome, GBS)

吉巴氏綜合症是一種罕見的腦神經失調,會引致癱瘓,甚至呼吸困難及有生命危險。

導致吉巴氏症的因素包括感染病毒和細菌,如呼吸道EB病毒、巨噬細胞病毒、腸道彎曲桿菌、肺炎支原體等,但有不少個案原因不明。

本港、美、加和歐盟分別出現接種流感疫苗後出現吉巴氏綜合症的呈報,但現時沒任何測試可證實吉巴氏症由疫苗引致。但若對雞蛋過敏,或曾患吉巴氏綜合症,打針後出現該症危機更高。

傳染病專科醫生勞永樂說,由流感針引致的吉巴氏綜合症並不會在打針當日出現,多是打針後兩星期開始呈現徵狀,包括上肢無力,連拿筷子也乏力;控制吞嚥感困難;視野出現重影。有些個案會下肢無力,站立不穩,或蹲下後不能站起來,嚴重者甚至會膀胱無力,無力小便或失禁。

此等反應是由打針後的免疫反應引起,由於抗體反應過激,變成攻打自己的免疫系統,令神經線受壓迫,嚴重者會呼吸困難,若神經線已被壓死便有癱瘓危機。

一般治理方法是為病人處方抑制免疫反應的藥物,如可透過注射免疫球蛋白,或血清透析減輕免疫系統過敏反應。

早前有位醫生接種疫苗後,曾出現吉巴氏綜合症。如果胎兒對疫苗中的蛋白質過敏,胎兒的腦神經同樣會受損。對於胎兒對蛋白敏感的可能性,每一次都難以判斷。


香港先後有三名市民疑打豬流感疫苗後出現可致癱瘓的吉巴氏綜合症,最新一宗為本周一公布的67歲老婦,廣華醫院昨正式排除老婦患吉巴氏症,但仍在深切治療部留醫,情況危殆;首宗個案的58歲心臟科醫生郭康泰已康復出院;第二宗個案的91歲老翁仍然在瑪嘉烈醫院留醫,未確定是否吉巴氏症,情況穩定。食物及衛生局局長周一嶽昨仍聲稱,科學證據顯示接種疫苗有一定預防效用,孕婦、長者等高危人士應接種。

另外,疑患有心臟病約六旬男子,早前自行前往打豬流感預防疫苗,至昨晨6時許,他在沙田廣源村廣楊樓家中感到不適,家人見他神情痛苦,致電報警求助。救護員到場為他檢查身體,由家人陪同下,乘救護車送往醫院治理。

全球多國展開豬流感疫苗注射計畫後,各地均曾傳出孕婦打針後死胎個案。法國與香港採用賽諾菲巴斯德藥廠生產的「Panenza」疫苗,該國藥監當局至今最少接獲12宗孕婦打針後胎死腹中報告,英國亦錄得三宗死胎個案,台灣早前亦有懷胎9月孕婦打疫苗後死胎。雖然各地衛生部門皆強調未有證據顯示死胎與疫苗有關,但已嚴重打擊孕婦對疫苗的信心。[http://udn.com/NEWS/MAINLAND/MAI2/537942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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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醫學會﹕懷孕首3月不宜接種
2010-01-21

【明報專訊】孕婦接種新型流感針後,為何會胎死或流產至今原因不明,台灣早前有孕婦接種新型流感針後胎死,當地產科醫學會亦發出建議,孕婦懷孕最初3個月內不要接種疫苗,本港婦產科和傳染病醫生均指出,胎死原因眾多,也有可能是孕婦或胎兒本身有疾病或受細菌病毒感染所致。

3周始出事 料無關打針

婦產科專科醫生羅致廉解釋,今次本港孕婦是在接種新型流感針約3星期後發現胎兒死亡,若然疫苗真的不妥,問題一般應在打針後一星期內出現,故他相信胎死與疫苗無關。羅致廉認為,孕婦接種新型流感疫苗的好處,比不接種為大。至於胎兒何以突胎死腹中,羅氏說,這類個案大多原因不明,較常見原因包括胎盤功能不全、胎盤剝落或出血,以及臍帶緊纏胎兒頸等。

糖尿高血壓增流產風險

羅補充,部分疾病如糖尿病、高血壓等亦會增加流產風險。傳染病專科醫生勞永樂亦說,若孕婦患紅斑狼瘡症,或感染了李斯特菌、CMV病毒,或胎兒本身有先天性問題,均會增加胎死的風險,未必一定是與接種新型流感針有關。

[http://news.sina.com.hk/cgi-bin/nw/show.cgi/3/1/1/140232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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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新流感死孕婦增至十人
2010-01-19 12:34:00

台灣再有一名孕婦感染新型流感死亡,令同類個案增至10宗。

台灣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天公布,出現第10宗孕婦感染新型流感死亡案例,該名孕婦感染發病後,日前胎死腹中,她亦因病況持續惡化,經搶救後不治。

衛生署長楊志良對再有案例表示深感遺憾,他表示,因接種新型流感疫苗發生不良反應,衛生署會負責處理,但是部分人士卻不負責任,鼓吹拒絕注射疫苗,才會造成未接種者染上新流感的枉死病例。

[http://news.sina.com.hk/cgi-bin/nw/show.cgi/32/1/1/140035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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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婦打針嚴重副作用 法國12宗 台灣14宗
2010-01-21

【明報專訊】孕婦在注射流感針後出現嚴重副作用的個案,在台灣及法國等地都有出現。法國藥監當局資料顯示,當地有8名孕婦接種與本港同類型的Panenza新型流感針後,胎兒在宮內夭折,4名孕婦打針後流產,但當地衛生當局指未有證據顯示事件與疫苗有關。

台10宗孕婦染疫留醫

台灣與香港一樣,迄今共有14宗孕婦在接種新型流感針後,出現胎兒夭折的個案,其中8宗為流產,6宗為死胎。有不少台灣市民因憂慮疫苗安全而拒打流感針,結果累積有10宗孕婦染新型流感住院病例,其中1宗是母子雙亡,3宗是胎兒夭折、母親平安,5宗是母子均安,1宗是胎兒存活、母親死亡。台灣的衛生署長楊志良曾怒批有人不負責任,鼓吹拒絕注射疫苗,造成未接種者染病枉死個案。

本港衛生署雖有新接種新型流感針後,出現不良反應個案設呈報系統,但署方只會把經評估的「嚴重」個案列入系統作公布,截至昨午有關系統亦顯示只有一宗呈報。至於與本港採用同一類型新型流感疫苗的法國,按該國藥監上周公布的資料,當地約有150萬人接種與本港同一類型的Panenza疫苗,錄得318宗不良反應呈報,其中嚴重或具臨牀意義個案有72宗,至少有兩人有類似吉巴氏症的脫髓鞘疾病,出現神經感覺異常或麻痺、失去平衡等徵狀;另有12名孕婦打針後胎死或流產。

[http://news.sina.com.hk/cgi-bin/nw/show.cgi/2/1/1/140232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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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新流感疫苗「懷孕3個月後都算安全」
【聯合晚報╱記者黃玉芳/台北報導】
2009.12.04 02:57 pm

一名孕婦疑似打完新流感疫苗後胎死腹中,引起不少準媽媽的疑慮。但有婦產科醫師認為,孕婦打疫苗,比較讓人的擔憂的是懷孕初期因體溫升高,可能引起胎兒腦部發育不良。因此懷孕三個月後打,都算安全,快臨盆時打疫苗也能保護日後出生的小寶寶。

不少孕婦對要不要打新流感疫苗舉棋不定,特別是預產期在冬天的,擔心寶寶一出生就遇上新流感高峰期。但想打又怕新流感疫苗沒有對孕婦做過臨床試驗,尤其傳出胎死腹中病例,更感卻步。

台北馬偕醫院婦產科主治醫師徐金源表示,孕婦懷孕初期打疫苗比較值得擔憂,由於接種後常見引起發燒的副作用,孕婦若體溫持續維持在38、39度,會有無腦兒的疑慮。但等到懷孕超過三個月後,胎兒腦部發育已初步成形,這項風險就大大降低。

至於快臨盆適不適合接種,徐金源則認為,因為新生兒六個月內都不能打疫苗,只要身邊的照護者,如父母都有抗體,對寶寶就能提供很好的保護力。否則等媽媽分娩再打疫苗,又要再等約四周才會產生保護力。所以孕婦仍宜施打。

徐金源說,其實孕期內都可能遇到寶寶發生胎死腹中的意外。台北醫學大學醫學院院長曾啟瑞也說,新流感疫苗是減毒疫苗,理論上安全性很高,其他孕婦不必恐慌,即使是曾有流產病史,也應找出流產原因,而非因此拒打新流感疫苗。

曾啟瑞說,懷孕38周出現胎死腹中,可能是臍帶扭轉、繞頸,或是兩、三周前已有病毒感染等原因造成,還有待進一步認定。他也提醒,孕婦施打新流感疫苗後,不僅要休息觀察30分鐘,也應該如平常一樣,注意胎動是否正常。

[http://www.udn.com/2009/12/4/NEWS/HEALTH/HEA1/528936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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